陕西高考政策改革方案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陕西省2019年6月底前公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2、从2022年起,陕西省高考成绩由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成绩组成。

3、保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

4、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选择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总分。

5、计入总分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由考生根据招生高校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每科可报考1次。

外语“一年两考”

外语实行“一年两考”,考生可以分别在4月份、6月份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将其中高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力。学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次数,增加学生的选择权。

考试科目总分750分

高考科目有所变化,但总体分值仍为75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选考科目3科均为100分。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可以实现“考其所长”,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减轻考生的心理负担。

高中分设两类考试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次考试分开进行,合格性考试涵盖国家课程方案中设定的14个科目,由省和市分别具体组织,是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等级性考试是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由学生自主确定选择3门参加考试,由省统一组织考试,3科成绩要计入高考。

选考科目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时间由省教育厅根据国家高中课程设置方案统一确定。合格性考试14个科目分散在高中三年中,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随结随考,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高二年级3个科目,高三年级9个科目,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各科目具体时间安排另文确定)。合格性考试每科目考一次,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成绩呈现方式不再是分数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按获得本次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总数相应比例划分等级,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其中E等比例不超过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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