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北京申请劳动仲裁都需要带什么资料啊?

麻烦告诉的详细一点,可以加分的。

在北京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带以下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根据不同的授权委托情况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6、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7、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原件1份;

8、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1份;

9、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10、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扩展资料: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限规定: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3号)二十六条 规定“本规则第二条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本规则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适用公务员法有关规定。 

劳动人事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人事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人事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注》:本规则第二条如下: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其建立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之间因终止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参考资料: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2-26

1、申请书。

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蓝黑或者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或打印,均须本人签名并落有申请日期。

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A4型纸)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A4型纸)。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被申请人应在答辩时递交《送达地址确认书》。

扩展资料:  

劳动仲裁程序

一:仲裁申请  

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的情况;申请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请日期等。  

二:审查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仲裁准备  

①组成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组成仲裁庭,实行一案一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②对应当回避的仲裁委员会的成员、被指定的仲裁员、仲裁庭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作出回避决定。  

③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

各地仲裁委员会之间可以互相委托调查,受委托方应当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要求期限内函告委托方仲裁委员会。  

④拟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员应当根据调查的事实,拟定对劳动纠纷的处理方案。  

四:仲裁审理  

①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②先行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仲裁。

③开庭裁决。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案件,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对仲裁庭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可以宣布延期裁决。

④制作仲裁裁决书。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

参考资料来源:源城区人民政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参考资料来源:亦庄行政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劳动仲裁接待受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12-12

向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如下文件:

1、申请书。

申请书提交一式两份(被申请人为二人的,提交一式三份),申请书由申请人签名,日期写申请仲裁当天日期。

2、证据材料目录并附证据。

证据材料目录由提交人签名,日期写提交当天日期。证据材料目录及证据均提交一式两份(对方当事人为二人的,提交一式三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身份证原件由仲裁工作人员核验后交回申请人。

4、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从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上打印,提交一份。

5、送达地址确认书(当场填写一份)。

6、委托代理文件。

委托律师代理劳动仲裁的,律师除提交上述文件外,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函》、《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申请仲裁。

    携带上述材料向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领取通知书。

提交申请书后大约半月左右,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包括《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出庭通知书》。

这种情况下,可以按照程序进行劳动仲裁。

扩展资料:

劳动者在仲裁程序中一般提交如下证据:

1、书面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包括工资条、银行对帐单、工资领取签字表等);

3、社保缴费证明,包括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XXXX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4、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6、“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8、考勤记录;

9、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10、能够证明仲裁申请事项的其他证据材料。

此外,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业务文件、介绍信,以及往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材料也可作为证据提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仲裁指引第四号仲裁程序

第3个回答  2012-08-14
首先,你要收集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包括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能证明你在这个单位工作的其他书面的证据材料。
其次,带上身份证及复印件及上述证据材料到你所在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都在劳动局内)领取格式的仲裁表格,按照表格填写仲裁申请书。
最后,就是等着仲裁开庭了,一般都会先调解下。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8-14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都可,如果没有需要去工商部门调取
3、能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工资条、工作牌、工资卡的明细(去开户行凭身份证调取)、工作服等以上任一即可。
4、如果公司注册地和实际办公地不在一个辖区,而你是去办公地所在辖区仲裁,还需要把公司挂牌的照片拍下并打印
5、仲裁申请书,模板在仲裁的地方有,可以去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