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1、九级伤残鉴定的标准:颅脑、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头面部损伤、脊髓损伤、颈部损伤、腹部损伤、盆部损伤、会阴部损伤、肢体损伤所导致。具体情况有:

(1)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外伤性癫痫,严重失读严重失写症,双侧轻度面瘫,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眼盲目3级以上,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6枚以上;舌尖缺失或畸形;一耳重度听觉障碍;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2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20cm以上,头皮无毛发25%以上;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16立方厘米以上;

(3)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4)严重声音嘶哑,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

(5)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6)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胆囊切除,脾部份切除,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九级伤残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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