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2012新生须知
三、户口、档案手续办理
(一)户口手续的办理
新生迁户遵循自愿原则,户口可按照下列条款迁入学校所在地:
1.新生入学办理户口手续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
2.新生户口一律落在校本部,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石油大学”或者“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青松路甲字1号”。
3.新生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等项目必须与高考报名时一致,否则不予落户。
4.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和身份证号码不得擅自涂改,如有更改,必须由当地签发机关在更改处加盖户口专用章。集体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上无身高、血型的,应用铅笔注明。从未办理过身份证的新生,户口迁移证上应由当地公安机关给予编号。
5.西安市九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四县(户县、周至县、蓝田县、高陵县)的新生一律不迁移户口。
6.学校只在入学时为新生一次性办理户口,上学期间概不办理入户手续。
7.新生户口迁入学校后,在校期间不能迁出,毕业后随就业协议将户口迁至毕业生就业单位,毕业没有签到单位的学生,户口迁回原籍。
8.新生在报到军训之后,以学院(系)为单位,由班长将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收齐,等待保卫处通知,统一办理户口手续。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