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是农村的,不懂这些方面的知识,后有地方政府响应国务院搞起了生态移民,对每个人补助3500元迁出原先居住地,迁出以后的地基费用都是自付,政府没有进行其它任何形式的补贴,听说要是退耕还林是应该有补贴的,听说要是退耕还林以后山田地是要无偿被政府回收的,现在就是乡政府让我们农户签字领生态移民的3500元,我们就是怕签字领生态移民的3500元这钱,会不会丢掉原先对山地田的所有权?比如原先居住地要建一条国道线马路,征收去的地,我们农户能得到补偿吗?请懂这方面的人,帮忙回复一下,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