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分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追加总公司后,总公司注册资金不是,能否追加总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

如题所述

1、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责任能力,追加总公司没有问题。
2、由出资不实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补缴出资、其他发起人负连带责任。追问

我的意思是法院能否连续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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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16
请问大家!我的官司法院判决总公司无责,分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是否可以执行总公司?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