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父亲的债务需要儿子偿还吗?

购房时房屋产权写的是儿子的名字(银行贷款也是儿子的名字办理房子还款手续),但是到现在全部房款由父亲出资(包括首付、月供两年、装修)。但是现在由于父亲生意不景气欠债100多万。需要进行产权还款,法院会把这房屋作为父亲的抵债资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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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22
不会,房子由儿子所有,其视你父亲的赠与。
如果父亲欠债到期不还,而无偿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是可以将房子拍卖、变卖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8-19
不会的,只要你没有同意以该房产抵债。
如果你已经是成年人并且有对立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05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第4个回答  2012-08-19
不会的。因为这不是你父亲名下的资产。但案情具体请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