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儿子不赡养老人,只有一个女儿赡养老人,房产应该如何外理

姥姥、姥爷有有一套房产(房子的户主是姥爷,姥爷去年过世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姥爷生病的时候住院费是五个子女一起承担的,
姥爷走后就剩下姥姥一个人住了,姥姥半瘫生活不能自理,四个儿子没有管的都说找保姆没有一个去看老人的理由是出差,以他们的做法成了一年365天都在出差了,就是不愿意去看姥姥就把姥姥扔给保姆,他们有时会大声训斥老人,有一次四舅生气掐着姥姥的嘴往姥姥嘴里灌药,妈妈没办法把姥姥接回自己家,姥姥也很希望留在我家可是房产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
四个舅舅都是很难缠的人,如果说到公证处公证的话他们一定会找事说没时间四人聚不到一起就没有办法公证这应该怎么办?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咨询过公证处就算公证的话只是公证姥爷那份,姥姥那份得立遗嘱,如何能过户呢,就怕以后姥姥走后舅舅在推翻公证应该怎么办?
希望有明白的能帮帮我们,言简易懂的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办?

  从你的描述,我给你简单分析一下:
  1、由于你姥爷过世时并未立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而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父母、子女。一般来说,每个人的份额相同,那么你姥爷的遗产就应当分为六份,平等继承。
  2、再说房产,看你的描述,我们假设房产是你姥姥、姥爷在婚内取得的,虽然只登记在你姥爷名下。但是,按照法律规定,也应当属于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你姥姥、姥爷各一半。
  3、如果你姥姥自愿把遗产过户到你妈妈名下,可以订立遗嘱,然后凭遗嘱去公证处去公证,具体的流程不是很清楚,不过感觉应该不需要所有继承人既你的舅舅们都到场。
  4、你姥姥可以通过遗嘱处分的份额。以房产为例,你姥爷过世时,拥有房产份额的1/2,然后平分为6份,你姥姥分得房产的1/12。另外,你姥姥也拥有房产份额的1/2,那么她总共可以处分的房产份额为1/12+1/2=7/12。 其他,财产也可以类推。
  5、如果你妈妈可以举证其尽了更多的赡养义务,法院可以考虑多分配一些遗产,也可以请求其他赡养义务人分摊多出的赡养费。
  另外给你列几条相关法条:
  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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