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姥爷有有一套房产(房子的户主是姥爷,姥爷去年过世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姥爷生病的时候住院费是五个子女一起承担的,
姥爷走后就剩下姥姥一个人住了,姥姥半瘫生活不能自理,四个儿子没有管的都说找保姆没有一个去看老人的理由是出差,以他们的做法成了一年365天都在出差了,就是不愿意去看姥姥就把姥姥扔给保姆,他们有时会大声训斥老人,有一次四舅生气掐着姥姥的嘴往姥姥嘴里灌药,妈妈没办法把姥姥接回自己家,姥姥也很希望留在我家可是房产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
四个舅舅都是很难缠的人,如果说到公证处公证的话他们一定会找事说没时间四人聚不到一起就没有办法公证这应该怎么办?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咨询过公证处就算公证的话只是公证姥爷那份,姥姥那份得立遗嘱,如何能过户呢,就怕以后姥姥走后舅舅在推翻公证应该怎么办?
希望有明白的能帮帮我们,言简易懂的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