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KTV吃自助餐,朋友拿你的手袋偷偷拿走了几个盘子,而你已经劝过他了,那被他拿了袋子的你是犯罪吗?

还有,你的袋子是他拿着走出KTV的,你也没有分到那些盘子,这样要不要负法律责任呢?请各位法律界人士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第一,要看那些盘子的价值,是不是达到盗窃犯罪数额的标准,这个数额标准因为地域不同有差别,一般而言达到500元以上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这是理论数额,而以下则会触犯治安管理条例,可以拘留罚款或单处罚款;
第二,如果构成犯罪,你的朋友在你在场的情况下拿了你的袋子,你明知还没有制止,如果被发现,有被认定为共犯的风险,但一般而言,在现实司法实践中,盘子价值不大的情况下(除非是古董盘子,价值巨高),被追究的可能性很低。如果你不在场,事前又没有告诉你他要这么做,则跟你无关,不是共犯。
第三,纯法律探讨,如果你又在场又知情,按法律犯罪构成要件理论,你是帮助犯,是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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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12
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这最多算个违法,但是道德上是要受谴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