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小饭店里放了2月的服务员,没有签合同没有社保,能立即离职?

本人看过劳动法,也和饭店管理人员谈过,那厮还是说不行,还是硬是不给立即离职,他说不要只顾着劳动法要看商务法,毛的商务法听都没听说过。还说劳动局是财务毛毛啥的亲戚,如果硬要立即离职可以,但是要扣百分45,请问大神们有这么回事吗?坐等大神!!

从法律上来讲,你已经与饭店形成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经2个月未签劳动合同,饭店违法,第二个月应当支付你双倍工资,同时应当给你上社保。
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举报或者直接提出仲裁。
饭店说的应该是:如果你还处在试用期则应当提前3日提交离职报告,如果已过试用期,应当提前30日提交离职报告。否则要承担用人单位的损失,这个是有法律依据的。一般为1个月工资。
但是考虑到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38条,你无需提前通知就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因为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保险。追问

他说立即辞职要扣百分45,请问有这么回事吗?如果申请劳动仲裁,那短时间拿到两倍工资的几率有多少?他所说的商务法存在吗?

追答

法律上没有你说的这个45%的规定,除非是饭店内部的规章制度,在你入职时已经明确告知的,如你已经在知晓该制度的文件上签字。他说的商务法没有专门的法律叫这个名字,应该是指一般性的商务规则,俗称业内潜规则。如果你申请劳动仲裁,核心在于你的证据的有利程度,1、证明已经存在2个月劳动关系;2、未给你上保险。饭店与你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却没上保险,往往会输掉劳动仲裁。

追问

可否给我个联系方式啊大神!!苦逼的打工仔什么都没有,如果连法律都不帮的话就只能去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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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05
你说家有事情啊,他在不让你走的话,你可以去劳动局以家里有事想辞职老板不让为由去找劳动局的,
第2个回答  2012-08-05
你们单位的人绝对是恐吓你。没有这回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后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立即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且用人单位还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请注意证据的收集,如是否有同事可以给你作证,最好保留一份同事的书面证人证言,并签字摁手印,同时需要复印他们的劳动合同或者工牌。追问

但是全店的人都没有劳动合同,这样是否可以直接找劳动局进行调查?

追答

可以向区劳动局或者街道办劳动站投诉。但此后用人单位很可能会规避法律风险,把你们的基本工资调的极低。如果你们有很多同事有离职的想法,可以一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12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你可以随时辞职走人,不受任何压缩。
2,不会因为你的离职而被克扣百分45的工资的,如克扣,你可向当地劳动执法大队举报,你的工资立马全部到位。
3,按照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向你支付双倍工资。
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后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立即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且用人单位还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