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西部计划志愿者补贴多少

如题所述

(一) 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
1.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
全国项目办已协调落实《关于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36号)相关政策,增加志愿者四、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见附件)
从2011年8月起,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76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
2. 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核算办法参考《2009-2010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交通补贴核算试行办法》(见附件)
3. 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4. 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帮助志愿者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提醒:叫补贴,不叫工资。补贴和工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志愿者与志愿者服务单位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因此全国项目办为志愿者提供的费用是对志愿者的一种补助而不是工资。同时,交通补贴也不是全额交通费。对于物价上涨、地区间差异等情况,一方面协调志愿者所在服务地政府或单位加发一些补贴;另一方面,希望志愿者量入为出,合理安排支出费用。(安徽理工大学团委《2007年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招募手册》)

志愿者的补贴总数=生活补贴(每月一次)+交通补贴(一年两次)+单位补贴(看单位)。
兵团统一规定用人单位每月给志愿者补贴最低400元,自治区没有统一规定。
下表中的“两项总计”即自治区志愿者每月补贴总数,“三项总计”即兵团志愿者每月补贴总数。

地区分类(按艰苦程度),生活补贴(每月),艰苦偏远地区补贴(每月),两项总计,兵团用人单位补贴(每月),三项总计
一类区 760 120 880 400 1280
二类区 760 210 970 400 1370
三类区 760 350 1110 400 1510
四类区 760 515 1275 400 1675
五类区 760 900 1660 400 2060
六类区 760 1490 2250 400 2650

说明:艰苦程度是财政部等部门根据当地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综合测算确定的。理论上,一类区最不艰苦,六类区最艰苦。

从2012年3月起,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艰苦偏远地区补贴,由原来的65元、120元、215元分别提高为120元、 210元、 350元;其他类地区不变。

2012年8月开始,全国西部计划志愿者基本生活补贴统一调至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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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13
2012年8月开始,全国西部计划志愿者基本生活补贴统一调至1000元,之前是760元。
第2个回答  2013-01-14
想的太好了 就是只有中央财政 1000加上生活补贴420(还不是单位-比如我们医院发的,是我们单位的医生们从工资里扣除的) 说实话 学医的 就没必要跟一群基本都是杂牌兵来支边(90%都与专业无关--90%以上又是来支教的)支教的不是老师--这简直在贻害边区的孩子们,是的 贻害)的人一起来支边 累的要死!我们在这边木有地位、木有起码的受尊重权... (虽然说尊严是把自己挣的 不是人家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