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甲材料计划单位成本为每公斤10元。

4月份有关资料如下
(1)“原材料”账户月初余额4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月初贷方余额500元,“材料采购”账户月初借方余额10600元(上述账户核算的均为甲材料)。

  (2)4月5日,企业上月已付款的甲材料1000公斤如数收到,已验收入库。

  (3)4月15日,从外地A公司购入甲材料6000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材料价款为59000元,增值税额10030元,企业已用银行存款支付上述款项,材料尚未到达。

  (4)4月20日,从A公司购入的甲材料到达,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40公斤,经查明为途中定额内自然损耗。按实收数量验收入库。

  (5)4月30日,汇总本月发料凭证,本月共发出甲材料7000公斤,全部用于产品生产。

  要求: 根据上述业务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并计算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及月末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

(1)4月5日收到材料时:

  借:原材料 10000
    材料成本差异 600
    贷:材料采购 10600

  (2)4月15日从外地购入材料时:
  借:材料采购 59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030
    贷:银行存款 69030

  (3)4月20日收到4月15日购入的材料时:
  借:原材料 59600
    贷:材料采购 59000
  材料成本差异 600

  (4)4月30日计算材料成本差异率和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额,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材料成本差异率 =(-500+600-600)÷(40000+10000+59600)=-0.4562%

  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70000×(-0.4562%)=-319.34 元

  借:生产成本 70000
    贷:原材料 70000

  借:材料成本差异 319.34
    贷:生产成本 319.34

  (5)月末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40000+10000+59600-70000)-(500-319.34)=39419.34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