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被机器压伤,未骨折。工厂以认定为工伤,能否要求赔偿。

5月15日早上,本人手被机台压伤,手背上的皮肤被烫伤并剥落,手内软组织挫伤。手掌肿大。手心有3道长1CM到1.5CM的伤口,缝了3针。目前左手失去行动能力。公司认定为工伤且不是我的责任,并担负了我的医药费。但是公司并没有与我说过有关赔偿的事情。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可以向公司索要赔偿吗?具体的方法与注意事项如何。
目前已经花费了2000多元的医药费了,每天还在治疗。手部轻度烫伤,面积达手背的70%。
我看了一下工伤鉴定等级,我的伤根本不算伤残啊,连十级伤残都达不到。
我刚刚像公司助理询问,她说必须有劳动部门的伤残鉴定证明才可以赔偿。意思就是我这中情况没有得陪,我想知道她的说话合理吗?
如果我要求公司赔偿的话,大概可以要求多少?

  工伤没有评上伤残等级,伤者只能享受医疗费报销和治疗期间的停工留薪待遇。
  其他赔偿至少要工伤十级才能享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5-18
【工伤办理程序】《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医疗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伤残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4、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2个回答  2012-05-19
工伤的认定是由劳动部门来认定的,不要相信工厂的认定,只有认定是工伤,并作劳动能力鉴定后才能根据鉴定的等级来计算赔偿金额。
从你的补充情况情况来看,想要获得补偿,就必须先走程序。搞工伤认定,作劳动能力鉴定,才能最终确定要赔偿多少。
第3个回答  2012-05-18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拿到工伤认定书、病历等申请劳动仲裁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第4个回答  2012-05-18
如果不想干了,可以向厂方负责人提出补偿金额,对方如果有异议 你可以打官司,肯定会赔偿你一点儿的。如果还想继续做,而且上市不是很严重,不会留下后遗症的话,那么还是先观察一段时间再说。可以找机会谈,只要不把气氛搞坏,相信厂里以后也不会亏待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