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工了还没到一个月,现在老板不给我上班 工资也不给我!怎么办?

如题所述

  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30天期限,是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接替工作的期限,30天未满,劳动者不能擅自离职,但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让劳动者离职。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之时一次性结清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结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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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14
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到确定离职日期的工资赔偿。
你跟单位再沟通下试试吧,用手机录下音,不行的话,你可以收集一些能证明你是单位的员工的相关证据,到劳动监察机关投诉。
如果投诉无果,到当地劳动仲裁庭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免费)。
第2个回答  2016-03-14
狠点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