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法里面是否有关于?工作8年是长期合同!医疗期满是否原单位能解除合同?

请问劳动法里面是否有关于?工作8年是长期合同!医疗期满是否原单位能解除合同?

   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按排的其它工作,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有以下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有以下规定: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20
如果是无固定期限,如果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调岗。失去工作能力的,协商解决,原则上不可以解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