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什么情况下需要提取减值准备?

如题所述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与减值准则实质上是从两个不同方面来反映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权益法核算是“已经”发生,计提减值是“预期”发生。
例如X年,投资单位实现了100万利润,投资方占20%,确认了20万投资收益,初始投资成本为200万,现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20万,现在,投资方预计下一年被投资单位盈利能力会减弱,实现的利润会大幅降低,也就是被投资单位资产会发生减值,那么,站在投资方的角度,长期股权投资的盈利能力也会受到影响,应该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使其反映真实的价值,站在这个时点对其计提减值准备,至于来年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是多少,再确认投资收益,这两者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并不是一个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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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05

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下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附注: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一般应当保持不变。

    成本法核算的范围主要是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比如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核算的范围主要是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比如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