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年前交易,一直没办下房产证。现在办好了,房主让我们交房屋维修金,应该吗?

我在2011年11月和一个二手房主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当时房子们有房产证,我们就约定,我付了房子60%的价格。房主说房产证一月就能办好,但是后来房产证一直没有办理成功。我们已经把东西都搬进去了。一周前房主通知说办好房产证了。但是过户前需要我去缴纳房屋维修金,才能过户。

这个钱应该我缴纳吗?我是年前签订的合同。房产证办理不成功,也不是我的责任。而且房产证一直拖着,房主也有一定的责任,在购房时说好可以办理,现在又让我交钱,不是属于欺骗吗?

我该怎么办?现在已经拖了一周多了。中介威胁我说,钱我都交了这么多,房产证不是我的,吃亏的早晚是我……
房屋维修金要一万。我就是感觉自己吃亏了,中介和房主合起来欺负人……呜呜

房屋维修金这个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就有约定的,可以协商由买方或者卖方出,或者平摊、按比例都行,但是签合同的时候没有房产证(应该是开发商还没办下来,房子刚交房没多久),说明房屋维修金之前没有缴(确实是必须缴纳,交易才合法),估计合同中也没有这条,有可能中介和卖方疏忽了也或者是故意的,但是我觉得这笔款项由买方来缴纳也是合理的,错就错在之前没有说明。再者,钱也给了60%,也住进去了,说明买方对这房子还是比较喜欢比较满意的,而且你也找不出对方的违约之处,不缴纳的话确实是吃亏!
你可以查看看房屋维修金具体是多少钱,一般是按成加价的2%——3%交缴纳,你可以看看卖方当时买房时的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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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16
如果在线请提供更多情况给我。我能帮你解决。
在这里有几项,没有注明,第一。合同时你们有没有在合同中明确什么时候过户,
如果有,那么到时候房主就应该提供过户所需的手续和你过户。
第二,在合同中有没有明确你们的房价款,含不含维修基金和其它费用。如果没有,前业主叫你付也是正常的。就是前业主交了,让你补他这钱你也该给。
在这里我有一点没搞清。正常房主的房产证必需要等维修基金交了以后,才能办理。你说一周前,房东通知你说房产证办好了。而要你现在去交维修基金。在这里有个顺序倒置的问题。

如果有可能,白天可以在线告知我更多情况。以方便我帮你解决问题。追问

合同中没约定何时过户,只说按步骤进行(房产证办理后进行过户)就是这么描述的。合同中明确了房价款,但没写包含什么。
其实我也没明白,他没缴纳这个钱咋办的房产证。但好像现在青岛买房的情况是,一手房主办房产证可以暂不缴纳,若想要卖房就要完全缴纳才能过户,所以他让我去缴纳。
我的理由是:
1、现不能过户是因为他房子手续不全
2、我们交易时间属于年前,没有这项条款,现在额外的应是双方协商,而不是我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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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5-16
公共维修基金是原房东缴纳的,卖房时随房一并转让,买家不用单独交此费用,这是有规定的。看来他们是串通好了。你可以找当地建委投诉房东和中介。让建委替你做主。
第3个回答  2012-05-16
维修基金的个人部分按规定是由购房者支付的,还要看当时双方是怎样约定的,合同是怎么签得,有没有具体的提到维修基金的支付方,如果只是口头协议,那么对方反悔也只能由购房者支付。
第4个回答  2012-05-16
房屋基金属拿房前的后期费用.应该是你的原房主交的.但他现在想把这个费用加到你头上.分明是为了让你分担掉.实在不行,商量着办吧.打官司也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