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户口在西安报考幼儿教师资格证需要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首先,考生报考的是教师资格考试,不是教师资格证考试。

  其次,教师资格证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由笔试科目和面试能力测试都合格后才有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书。

  再次,教师资格考试实际上是准教师的入门选拔考试,是教师资格准入门槛。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2~3科目)和能力面试成绩合格后,会发给考生成绩合格证明,考生可凭该证明和其他个人材料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证书,线下提交各类规定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后,再上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认定,审核通过后才能发给教师资格证书。有了教师资格证书,才有资格参加当地的人事招聘考试。

  最后,考生要提交的材料有两类:
  一、 教师资格考试所要提交的材料有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 在陕西省社会考生需提交户籍证(含持有当地居住证人员)或人事档案关系(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保险)、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2. 陕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为四年级及以上)和在读研究生应提交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二)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笔试不需要体检证明)
  (三)专业学历证书
  1.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 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面试时进行。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申请笔试科目须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笔试科目与本人所学专业差异较大而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教师资格证书申报认定所要提交的材料有:
  根据申请教师资格所需要具备的各项条件,申请人需提前将各项条件所对应的证件或证明等材料准备好,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由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及其他证明材料;
  (7)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8)《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9)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下是《2016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笔试报考须知》供参考:
  一、报考条件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教规范〔2014〕13号)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暂不受理在陕港、澳、台籍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户籍(含持有当地居住证人员)或人事档案关系(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保险)在陕西省的申请人,陕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为四年级及以上)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教师资格的相应种类。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面试时进行。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申请笔试科目须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笔试科目与本人所学专业差异较大而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安排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信息、网上缴费三个环节。报名流程为: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网上审核由市(区)考试管理部门负责。
  1.网上报名
  时间:2016年9月6日08∶00至9月9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
  考生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带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为JPG/JPEG格式,大小为200K以内。
  2.网上考生信息审核
  时间:2016年9月6日08∶00至9月10日18∶00。
  市(区)考试管理部门对考生网上提交的照片等个人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则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审核未通过的,向考生反馈审核意见,考生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等待审核。
  3.网上缴费
  时间:2016年9月6日08∶00至9月11日18∶00。
  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完成报名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根据陕试综函【2016】29号规定,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4.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10月31日至11月5日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幼儿园)和《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小学)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科;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和《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3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2科。
  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具体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具体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笔试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考生可通过www.ntce.cn网站下载)。笔试不指定教材,不组织培训。
  (二)考试时间
  类别 \ 时间 11月5日(星期六)
  上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三)违规处理
  考生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与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且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成绩发布
  教育部考试中心于12月13日发布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 www. ntce. 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市(区)考试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时仅对登记分数是否正确进行查询。
  国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考生由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有关笔试科目与所学专业对应及资格审核等问题,请咨询各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电话如下:
  西安市教育局 029-87274558
  宝鸡市教育局 0917-2790772
  咸阳市教育局 029-33328071
  铜川市教育局 0919-3192396
  渭南市教育局 0913-2053183
  延安市教育局 0911-2160802
  榆林市教育局 0912-3529395
  汉中市教育局 0916-2626674
  安康市教育局 0915-3216119
  商洛市教育局 0914-2317722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 029-87031714

  有关报名及笔试成绩复核问题,请咨询各市(区)考试管理机构,电话如下:
  西安:029-87809685
  铜川:0919-3192301
  宝鸡:0917-2790616
  咸阳:029-33283213
  渭南:0913-2021210
  榆林:0912-3231926
  延安:0911-8206005
  汉中:0916-2255449
  安康:0915-3207779
  商洛:0914-2322792
  杨凌:029-8703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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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08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暂不受理在陕港、澳、台籍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户籍(含持有当地居住证人员)或人事档案关系(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保险)在陕西省的申请人,陕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为四年级及以上)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教师资格的相应种类。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追问

咸阳的户口能在西安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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