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财务软件只要不带自动计算结转应缴增值税的,都需要进行以下凭证制作和录入:
1、(1)一般购销业务
① 国内采购、进口物资
借:原材料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②销售、提供劳务、分配给股东红利
借:应收账款(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接受投资(同时收到增值税发票的)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股本
资本公积
(3)、接受应税劳务
借: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购入免税农产品(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按13%计算出来)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5)、视同销售(委托代销、代销、用于非应税项目、投资、福利、无偿赠送):
借:长期股权投资等(成本价+计税价格*17%)
在建工程
应付福利费
营业外支出
贷: 原材料 (按成本价转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计税价格*17%)
(6)、出售包装物(类似于视同销售):
借:现金
贷:其它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非正常损失,除转销材料损失外,同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8)、计提(转出)本月未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9)、转出本月多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交税时:
① 交纳当月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② 当月交纳以前各期的未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追问第(8)(9)步月末结转增值税这步可以不做吗,如果不做会有什么影响
追答不能不做,那样的话,在你的资产负债表中,不能正确显示应交税费的相关数字,就会出现你所填列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数据,与资产负债表数据不一致的现象。如果事后纳税检查也会有麻烦的。这是不可少的步骤,二者必有一个要做的分录。
追问那我明白了。我们在SAP系统中出现应交税的情况就是做(8)步,但到月初就把这步冲回,再做笔交税的凭证,借:应交税金-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
这样是OK的吗
追答下月初,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未缴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