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10-28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每股收益一般分为: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以及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其区别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S= S0+S1+Si×Mi÷M0– 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稀释每股收益: 公司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报告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在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期权、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情况下,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3)摊薄每股收益: 全面摊薄是指计算股份时按照期末数计算,不取平均数,如用年末的股数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第2个回答 2020-04-11
基本每股收益是指企业当期归属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在外发行的普运
股每股的比值,用于衡量企业报告期的业绩。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当期净利润”,是指当期归属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即以时间为权数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胎
的平均数。如果当期企业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数量无增减变化,发行在外的
普通股股数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相等;如果当期企业在外发行的
普通股股数因增发新股、购回库藏股、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护
股或并股、配股等原因发生变化,就应以其发行在外的时间作为权数,计算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时,所使用的报告期时间、已发行时间、
已回购时间等,通常应按照天数计算,但在不影响计算结果合理性的前提下
也可以简化为按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