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陋室铭》一文表现了作者不与世俗同流和污,洁身自好、不慕名利的生活态度。表达了作者高洁傲岸的节操,流露出作者消极循世、安贫乐道的隐逸情趣。
《陋室铭》是唐代诗人刘禹锡所作。
原文节选: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
译文:山不在于高,有了神仙就出名。水不在于深,有了龙就显得有了灵气。这是简陋的房子,只是我(住屋的人)品德好(就感觉不到简陋了)。长到台阶上的苔痕颜色碧绿;草色青葱,映入帘中。
全文短短八十一字,作者借赞美陋室抒写自己志行高洁,安贫乐道,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意趣。文章层次明晰,先以山水起兴,点出“斯是陋室,惟吾德馨”的主旨,接着从室外景、室内人、室中事方面着笔,渲染陋室不陋的高雅境界,并引古代俊彦之居,古代圣人之言强化文意,以反问作结,余韵悠长。
创作背景:作者因在任监察御史期间,曾经参加了王叔文的“永贞革新”,反对宦官和藩镇割据势力。革新失败后,被贬至安徽和州县当一名小小的通判。按规定,通判应在县衙里住三间三厢的房子。可和州知县见作者被贬,故意刁难之。
和州知县先安排他在城南面江而居,作者不但无怨言,反而很高兴,和州知县知道后很生气,吩咐衙里差役把作者的住处从县城南门迁到县城北门,面积由原来的三间减少到一间半。
新居位于德胜河边,附近垂柳依依,环境也还可心,作者仍不计较。那位知县见其仍然悠闲自乐,满不在乎,又再次派人把他调到县城中部,而且只给一间只能容下一床、一桌、一椅的小屋。
半年时间,知县强迫作者搬了三次家,面积一次比一次小,最后仅是斗室。作者遂愤然提笔写下这篇《陋室铭》,并请人刻上石碑,立在门前。
作者简介:刘禹锡,字梦得,洛阳(今河南洛阳)人。中唐文学家。唐德宗贞元九年(793年)进士。因参加王叔文集团的进步政治改革遭到失败,被贬为朗州(今湖南省常德市)司马等官职,在外地二十多年。
后入朝做主客郎中,晚年任太子宾客,加检校礼部尚书。世称刘宾客。他长于诗文,和柳宗元交谊很深,人称“刘柳”;与白居易唱和甚多,并称“刘白”。有《刘梦得文集》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