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中 检察院抗诉不当法院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法院应维持原判决或裁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法院应当裁定进行再审;在再审后,再审法院认为检察院抗诉不当,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予维持。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予维持;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应当在再审判决、裁定中纠正瑕疵后予以维持。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裁判结果错误的,应当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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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31
如果法院认为抗诉不当,就发回补充侦查,不立案的。但是看实际情况了。也是就是看被告方的实力了,你懂的。
第2个回答  2012-04-06
“就是在民事诉讼中对于生效的调解检察院抗诉不当,法院应该如何办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调解书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只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没有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对调解书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调解书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3-27
可以具体点吗?追问

就是在民事诉讼中对于生效的调解检察院抗诉不当,法院应该如何办理?

追答

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
——无论检察院抗诉当不当,有个再审的心理准备就行了。不过,如果检察院抗诉理由不符合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是不会启动再审程序的。
附:
《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