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年6月份将要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去年年底稀里糊涂的签了个很烂的单位,三方协议一式三份签了我和单位的字并盖章,全部在我手里拿着,我没给学校,也没给单位寄过去,学校也不知道我是否就业。现在不想去这家单位了,而我心仪的单位每年的10月份才校园招聘应届生。我现在想和现在签的这个单位毁约,然后向学校申请延期毕业,等下半年10月份时以应届生的身份和心仪的单位签约,请问可以吗,我具体该怎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