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法律责任问题

去某培训机构填了份应聘简历表,通过面试,协商好了有课去给学生上课,到现在还没排课,但是因为其他事情太忙,所以后悔了,不想去了,想问一下这会承担什么相应的责任么?会不会牵涉到法律责任?望有经验人士细心回答一下,感激不尽。

你好!
你如果不去的话,要看你协议中时是否约定了违约责任和违约责任是什么了,因为如果有课你不去上的话,是一种违约行为。你要按照协议中约定的违约条款来承担责任。
一般来讲,这样的培训机构都有很多你这样的签约老师的,你不去的话,应当提前跟他们去协商,相信他们会安排过来的,所以,他们应当会理解并不需要你承担什么责任的。但严格来讲,你是违约的。根据我的经验,你只要提前打个招呼应当是没有大问题的,但如果你不提前打招呼如果安排你的课你再不去就可能追究你的违约责任了。
建议:提前去协商或先电话联系,以免今后纠纷,相信可以避免!
以上意见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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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01
表述不明。自己参考下例法律规定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方法: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你不会承担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法规定除单位提供专业培训约定服务期和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才可以约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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