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远省是中国原塞北四省(热河省、察哈尔省、绥远省、宁夏省)之一,简称绥,省会归绥(今呼和浩特市),包括今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南部地区。
绥远在清朝为归绥道,属山西省管辖,1914年袁世凯北洋政府将之分出山西,与兴和道建立绥远特别区,1928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改称绥远省,省会为归绥(今呼和浩特),抗日战争时期省会为陕坝。
行政区划: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绥远省由中央直接领导。省人民政府驻归绥市。辖归绥、包头2市,丰镇、集宁、凉城、陶林、兴和、龙胜(由丰镇、集宁、凉城、陶林4县析置,驻卓资山)、归绥、武东(由武川县东部析置,驻旗下营);
武西(原武川县西部,驻武川县城)、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萨县(即萨拉齐)、包头、固阳、五原、临河、安北、狼山、米仓、晏江、东胜等22县。
及镶红旗、镶蓝旗、正黄旗、正红旗、土默特独立旗、东公旗、中公旗、西公旗、茂明安旗、达尔罕旗、四子王旗、准格尔旗、达拉特旗、乌审旗、扎萨克旗、鄂托克旗、郡王旗、杭锦旗等18蒙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