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国家有什么补助

重大疾病国家有什么补助

因患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后经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重大疾病救助每年不超过2次,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重大疾病补助大病基本保障和社会互助政策的主要受益者是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和补充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其中疾病包括十大类重大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脑瘫、妇女乳腺癌、妇女宫颈癌等;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后,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一般而言医保是不报销日常门诊与医院买药的费用的,这笔钱需要个人自费。假如得了癌症、糖尿病等严重的慢性病,除去医院治疗,日常也会经常复查,购买各种药品,医保统筹账户是无法使用的,只能使用个人账户。这类慢性病不是一时半会能够治疗好得,需要长期持续治疗。申请慢性病卡,就可以在医院报销门诊费,可以购买相关药品,部分地区门诊要去定点医院,报销比例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九十,部分地区购买药品限制2000元额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
三、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在评估、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扩大政策覆盖地区,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对重点救助对象和低收入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直接予以救助;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其他救助对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先由其个人支付,对超过家庭负担能力的部分予以救助。合规医疗费用主要参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确定,已经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地区,也可以参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合理确定救助标准。综合考虑患病家庭负担能力、个人自负费用、当地筹资情况等因素,分类分段设置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限额。原则上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比例高于低收入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高于其他救助对象;同一类救助对象,个人自负费用数额越大,救助比例越高。对重点救助对象应当全面取消救助门槛;对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可设置起付线,对起付线以上的自负费用给予救助。
(三)明确就医用药范围。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等,原则上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对确需到上级医疗机构或跨县域异地医院就诊的医疗救助对象,应按规定履行转诊或备案手续。对已明确临床诊疗路径的重特大疾病病种,可采取按病种付费等方式给予救助。
(四)加强与相关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保险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的有效衔接,确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所有贫困重特大疾病患者,帮助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获得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高效联动,将救助关口前移,主动对符合条件的疾病应急救助对象进行救助。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以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机制,共同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相关基础工作。
大病救助的对象是哪些人
大病救助的对象必须是以下的一种或者多种: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如果是低保户、五保户、残疾户、脱贫户,在办理出院手续的时候会自动结算,无需办理;如果是一般用户,需要到民政部门逐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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