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新公司了公积金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换公司后公积金的处理办法如下:封存,这种形式会保留公积金的账户和钱额,不过会停止缴纳;转移;提取,如果要去别的城市工作或者没有买房打算,可将其提取出来,但需要符合相关条件。通常会选择转移,比如下一家单位也为您缴纳公积金,可以转移到下一家继续缴纳。如果是离职后未找好下家,那么通常是封存起来。在同城找工作,原单位与新单位在同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辖区内:一般离职后30天内原单位经办人必须给职工办理封存。短时间内就找到新工作,告知原单位经办人不要给你做公积金封存手续,直接找新的单位经办人去公积金中心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单位信息变更手续即可;离职后很长时间同城找到工作,原单位经办人已经给你办理了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若封存时间没到,让新单位经办人去公积金中心给办理账户启封手续;若封存时间到了,需要新单位经办人给重新开立一个公积金账户,到时候再将原公积金账户和新的账户办理合并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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