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76年退伍,当了四年兵,今年56岁,刚得知可以交纳养老保险,(是听朋友说的)于是昨天抓紧办理,结果在开出的单据中,总金额为21346。50元(前面5年的)其中滞纳金就高达9000多元,我就想问一下这合理合法吗?这作为国家的一种福利制度,为什么要交这种罚款?水电费过期没交费收滞纳金还能理解,这种情况下还要收取滞纳金这是谁定的规矩呀?天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