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有权扣押工人的工资不给吗?

我在一个厂里工作,做了28天,可是慢慢地我觉得太累了,不想做了。所以我想走了,可是老员工们说,老板在我们刚刚来的时候就说过了做不到放假就押20天工资这对于一个打工的来说那是多么的要命啊,不是我瞎说,在那里工作,每天回家手就像已经与我不是一体了,所以我很苦恼,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一个女孩子出来打工多么不容易啊。所以我想问一下您们。希望您们能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给我这个无知的少女指明一条正确的道路。忠心的谢谢您们。

用人单位的老板不存在违法扣押辞职劳动者的工资不给行为。
  虽然辞职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一项权利。但是劳动者口说无凭辞职走人不上班则属于旷工行为,用人单位是不能违法乱给劳动者发放工资的。电话12333是全国统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劳动者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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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08
没做满试用期辞职的必须提前3天,试用期过了要提前30天辞职。劳动法第37条有规定。如果不辞职的就扣3天工资,试用期过了扣30天工资。
第2个回答  2018-07-31
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25%经济补偿。

《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11-08
没有。但是现在维权费用也不容易,找劳动局呗。
第4个回答  2013-11-08
可以扣压的、因为你那不像个打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