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和夏娃的故事中关于分辨善恶的道理

亚当和夏娃的故事中关于分辨善恶的道理

有人问:耶和华上帝是全知的,他明明知道人会犯罪,为 甚麼仍要在伊甸园种植分别善恶的树?这不是引诱人犯罪吗?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还得从人的受造说起。《圣经》启示, 人是上帝照著他的形象和样式造的(创一:26,二:7)。甚麼 是上帝的「形象」和「样式」?《圣经》没有详细阐明。故此, 人们有不同解释。基督教的主流解释是,「形象」和「样式」 基本应被看为是实体性的或构造上的,是存在人本质裏的东西; 也就是说,它是指人的「所是」(is),而不是「所有」(has) 或「所为」(does)。具体说,如此受造的人,有尊严,在 地上有管理权柄;能运用理性和语言,回应上帝的启示,并 与人相交;在道德属性上,人有自由意志,有创造性,有良 知,追求灵性的丰盛,渴望永生,等等。这些,使人与动物 有本质的区别。

上帝造人有明确的目的,就是要人彰显上帝的荣耀,享受 与他的同在。上帝对人的旨意,是要人认识、热爱和顺服他; 要人与邻舍和睦同居。但是,上帝尊重有自由意志的人,不希望他们对他的顺服、热爱是盲目的、勉强的;人自己可以选 择是否要顺从上帝。同时,上帝也要教导人如何正确地使用自 由意志。

上帝在伊甸园裏种植生命树和分别善恶树,要让人明白, 伊甸园的中心,不是人,而是上帝;人的自由及由此而来的生 活规范都是上帝给予的,人必须受制於生命树律和分别善恶的 树的律。人在伊甸园享有充分的自由,繁多的果子中,只有一 种果子不能吃。但是,人应该懂得,真正的自由,是有限制的; 没有限制,就没有真正的自由。

这个道理,今天的人比较容易明白。自由不是「随心所欲」; 「随心所欲」(如触犯社会刑律)就可能失去自由。火车须沿 轨道,飞行、航行须按航线。人们常说的「游刃有馀」、「驾 轻就熟」、「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都是一个意思: 只有按规律行事,才能事半功倍。正如主耶稣所教导的:「你 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八:32)甚麼 是真理?主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十四: 6a);「祢的道就是真理」(约十七:17b)。使徒约翰说:「圣 灵就是真理」(约壹五:7b)。上帝和他的话,就是真理。因此, 只有遵从上帝,人方可晓得真理,才能得到真自由。这个道理, 人类的始祖是经历了痛苦,才明白的。

上帝在时空之外,他预知始祖会犯罪;这不等於说,有了 分别善恶树,始祖一定会犯罪。在伊甸园,人可以选择顺服上 帝、不犯罪。人可以凭藉理性,认识到天与地之间、上帝与人之间,存在本质的、巨大的差异,存感恩的心仰望上帝,藉著 信靠和顺服,享受上帝的同在,经历上帝的大能和慈爱,在对 上帝的知识上渐渐成长。

上帝不希望人犯罪。分别善恶的树在伊甸园当中。为了避 免人不小心误食了它的果子或人藉口说不小心误食了它的果子, 上帝特地明确、严厉地对亚当下达了命令:「园中各样树上的 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 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6-17)上帝赐给人自由意 志,却没有让人胡乱尝试;他把生路和死路对人说得清楚、明白。 他希望人选择生路;但他不强迫人选择生路。他让人自己决定。 然而,人却选择了对上帝的悖逆和抗议。

上帝在伊甸园种植生命树和分别善恶的树,使人有选择的 机会,对人是试炼。有了选择的自由,才须承担责任;只有承 担责任,人才能学习、成长。从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中, 人将逐步认识到,只有上帝是真、善、美。这样,他们对上帝 的信靠和遵从,才不是奴隶般的,而是孩童般的;不是盲目的, 而是清晰思考的;不是被迫的,而是自愿的。这是上帝所要的 真正的顺服。

罪在宇宙中的来源,《圣经》没有启示。但罪在人类中的 起源,《圣经》却有明确的阐述。人类的罪的起源,是始祖对 上帝赋予的自由意志的误用:人用上帝赐给的自由意志对抗上 帝永恒的旨意,企图僭越自己受造物的本位。至此,人类就 陷於罪中,不能自拔。

然而,上帝并没有撇弃罪人,他深爱著在黑暗中、死荫裏 挣扎的罪人。他在历史中不断施行拯救,最後藉著他的独生子 拯救世人、使人重新与他和好。「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 成为义了。」(罗五: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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