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现金捐赠计营业外收入?

接受现金捐赠计营业外收入?

一、接受现金捐赠一般计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二、例外,
1、《会计准则解释5号》企业接受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但是,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经济实质表明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将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2、财政部在2008年发布的《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中规定,“企业接受的捐赠和债务豁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如果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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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25
根据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捐赠所得作为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记入 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是否要计入营业外收入要区分以下情况区别对待 分别做账:

1.如果是股东的现金捐赠投入,不做营业外外,调整所有者权益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股本)

2、如果是与企业没有利益关系的现金捐赠 则做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2-25
是,所有的捐赠都是属于营业外收入的
第4个回答  2009-02-26
是啊,新准则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