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考生,开学高三,就读于省重点普通高中(不是[外国语学校]),从小就有Español西班牙语基础,还算牢固,可从未参加过任何语言等级考试(如果会对17年的北外自招有帮助那我现在就会去考),自己就读的学校也只是普通高中,并没有开设“西班牙语”官方课程。
因为距离17年高考也不到一年了,3月份综合评价的时间更紧迫,本希冀着西语基础能对综合评价有些帮助呢,可在反复翻读【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之后,就越来越对其中对【复语考试】的定义感到疑惑,希望学长学姐们或者是今年通过综合评价提前批的前辈们能帮忙指点迷津:
Q1:有复语基础的考生需要在综合评价前具体提交哪些证书?(特指Español)
附:招生简章原文:“……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的复语考生须达到《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标准)》B1级,日语复语考生达到专业二级,朝鲜语复语考生达到TOPIC3级,俄语复语考生达到专业二级。德语复语考生也可以达到DSD1级。……”
然而这里的《共同框架》具体指的什么证明呢?西语我只知道DELE考试,这段文字的意思是需要我去拿DELE的证明吗?具体是几级才够呢?从没考过自己也不知道能不能拿到中级→_→
Q2:复语考生所在高中并没有相应的复语课程,复语基础是自己本来就有的,这让我们这些非外国语学校的高中怎么开证明呢?
附:原文:“……申请复语考试的考生应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复语学习证明或考试等级证明。……”
我想知道,这里的【所在学校】,是指自己的就读高中还是?如果说就读高中非外国语学校,怎么开证明呢?还是说,复语考试只是针对外国语学校的高中考生?
Q3:所谓“复语考试”,是指到时候去北外参加综合评价考试的时候,有专门的考试来测试复语等级吗?会给综合评价总分加多少分呢~?
Q4:(比较基础的问题呃...)最初在3月份开始报名的时候,《简章》里提到的[中学推荐信],该怎么写嘞..?我的意思是,总会有某个具体的固定的格式吧,总不能由着校长想些什么就些什么吧..?2016年参加过综合评价的前辈们,你们当时是怎么搞定推荐信的呢?
求贴吧前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