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诊所需要什么条件

如题所述

新开医疗机构常见问题:

Q:我想办理医院怎么办?

答:首先了解办理医疗机构的流程,可详见《设置流程》内容或致电咨询,先行大致知晓办理医疗机构可能产生的费用支出,由此进行费用预算评估。然后,评估可开展的情况下,根据《设置流程》内容进行材料准备。最后,申请办理。

Q:开医院的场地有什么要求?

答:设置医疗机构业务用房或用地需符合医疗、卫生要求。

a.宜与周围餐饮、学校、垃圾中转站等保持至少25米距离;

b.使用性质必须为商业,其他性质均不得开设;

c.建筑面积大小:诊所不小于80平方米,门诊部不小于400平方米;

d.装修完毕后层高宜高于2.65米(手术室层高不得低于2.8米);

e.每个诊室、治疗室等均须有上下水,允许正常排污;

f.必须有独立的,没有与其他用房共用。

Q:医生的要求是怎么样的?

答:医疗机构的医生,必须有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如果机构主要负责人符合科室负责人的要求,也可以为同一人。

根据诊所、门诊部的设置,主要负责人医生要求大致为: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

b.相关专业执业满五年以上;

c.近5年内未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

科室负责人医生要求大致为:

a.相关专业主治以上职称;

b.有近两年医师定考合格证明;

c.具有国家认可的主诊资格备案(根据每省要求操作);

d.近6个月执业医师体检合格证明。

Q:医院需要配置多少医护人员?

答:标配,即最低标准。

诊所:主治主诊医生1人,护士1人。

门诊部:副高主诊医生1人,主治主诊医生2人,执业医师2人;护师1人,护士4人。

特别说明:以上数量为机构设置的最低数量,须根据申请的设置手术床、治疗床、观察床的数量进行医技人员及医护人员的配比准备。

Q:机构开设有哪些注意点?

答:根据卫计检查要求,机构的质量控制和感染控制是检查的重点。

质量控制是为了通过监视质量形成过程,消除质量环上所有阶段引起不合格或不满意效果的因素。以达到质量要求,获取经济效益,而采用的各种质量作业技术和活动。例如,规章制度的执行、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各类日常运营中台账的完整性等。

感染控制是针对于医院感染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而提前做好预警方案及日常检查的活动过程。例如:日常监测菌种、菌落情况,操作规范监督等。

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风险控制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做好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四方面的预警方案。

Q:专业人员比较年轻,专业性不够,哪里可以培训?

答:卫计部门会不定期举行培训讲座,可以及时关注卫计部门网站。医事通保证一年内有2次以上的专业人员培训。培训涵盖两块内容:中层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及基层人员的专业实操培训,保证机构在日常运营中合规合法经营。

Q:医院年检一般检查什么?

答:主要为两部分,机构院感及质控情况检查以及人员情况。只要参加了医事通的会员服务,从医生的资质、机构的人员培训、院感、质量及风险的控制,定期的抽检,均保证了机构无忧经营。

我们能帮医院筹备创办做哪些事务:

代办筹建诊所门诊部医院医院执业许可证,提供医院的筹建和开业前的准备:申请设置批准书,提供一系列的信息整合、可性行分析、项目优化调整、专业文书编写、选址调研、图纸设计、资质获取、材料整理、装修的审批、设计、资质和工商办理、医师注册等,完成装修和购买设备,消防环评,医院执业许可证等服务,以及公共关系管理服务。

服务项目:(可根据单位实际需要选择组合服务内容)

各类诊所、门诊部、医院,包括:口腔、医疗美容、中医门诊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口腔、美容、肿瘤、康复、护理等)、医疗影像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血液透析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安宁疗护中心、消毒供应中心。诊所升级门诊部、门诊部升级医院等。美容院改造成医疗美容诊所或美容门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一、你的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符合辖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 本标准》;
二、你本人必须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否 则不得申请: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四)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五)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六)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申请设置以“中心”作为医疗机构通用名称的医疗机构名称由省卫生厅审批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8-23
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才能开的,还要工作满五年才能开。除非你已是主治医师。不是想开就可以开的。如果你什么证都没就开的话那就是黑诊所,卫生局会查封的。如果你是医学专科毕业考执业医师资格证之前要考执业医师助理资格证。如果你是医学本科毕业一年就可直接考执业医师资格证。
第3个回答  2020-04-06
需要是医生,需要有合适的地方和设备,需要有做得起黑诊所的勇气,需要和当地卫生部门做长期交涉斗争的准备,长期持久战。
第4个回答  2019-03-07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对申请开办个体诊所的人员有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像你这样没有医师资格的可以自己做法人,找一个有医师资格的人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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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六)具有常住户口。
(七)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八)符合当地市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