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辞职却不知道怎么开口

我目前在一家电信代理网卡的私人的公司工作 干了有一年了 不想再继续干了 当时来这边工作时朋友介绍的 突然要说走有点不好看 我们这工资从不拖欠 但是每个月有100元押金 一年一发 现在我的押金已经发了 年前干完就不打算来了 恰好他们那里目前挺缺人的 我这么做是不是有点趁人之危啊 其实我之前也有不想干的想法 可是那种想法就很快的被我打消了 可这一次我感觉老板太不近人情了 虽说每个人都是考虑自己的利益的 我觉得他们这次做的有点过分了 让我再也没有信心跟着他们干下去 ·前段时间我检查出来我怀孕了 天数少才36天因为私人原因这个孩子我不想要 于是我就选择了药流 一开始我给老板先请了4天的假 然后流过产之后实在是太难受了 我就跟老板说明了原因(因为老板是女的)肚子很疼上不了班 能不能在准我一天假 可老板就只考虑自己的利益硬让我去上班 没办法流过产的第二天我就去上班了 大家都知道流产最好是在家最少休息一个星期而我随时就去上班了 看到这里你们会觉得我这么这么傻怎么能这么对自己的身体呢 虽说老板不近人情 可我觉得我已经对我的工作岗位产生了感情 我觉得我不能这么不负责任 经过这件事 我是真心的不想干了 只是不知道怎么开口 毕竟是熟人介绍的 请大家帮帮我怎么委婉的跟她说

  劳动者在非试用期想辞职,就是光开口向用人单位口说也不行,还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劳动者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1-14
首先你不要在乎别人,你自己都说了每个人都考虑自己的利益,更何况你考虑的不是你的利益,是健康。如果一个人带着消极的情绪上班是呆不久的,迟早要辞职的。你想辞职就先想好辞职后有没有收入来帮你度过难关,不担心的话就辞职吧。我建议你不要说得太直接,就说流产的事医生让你要好好休息不能工作,不然出事谁负责?说你也很感谢这个公司留了你这么久也很感谢老板一年来对你挺照顾的(把离别感言说出来相当于生米成熟饭了)。追问

好的 谢谢了

追答

不用谢,望采纳(*^__^*)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1-14
你人太好了吧。
这个有啥纠结的,直接说呗。
太在意别人的感受,注定自己不会好受。追问

谢谢 我会考虑的

第3个回答  2014-01-14
老板是女人,女人都不理解女人,跟这样的老板干不干也没什么意思。直接说就可以追问

嗯 谢谢 我知道了

第4个回答  2014-01-14
就说流产以后身体越来越不好了,经常肚子疼,还恶心头晕,医生说严重贫血,最近要去住院,然后就不能来上班了,编个理由呗。然后就说些感谢老板以前照顾的话,说老板对你挺好的,但是现在实在没办法坚持工作,只能回家休养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