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购房证明所需材料(以下所有证件都要带齐原件,否则无法办理):
1、已婚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及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
(再婚需提供之前的离婚证和明确小孩抚养关系的离婚协议,并须加盖民政局公章,离婚协议中未成年子女归自己的,孩子的户口本及出生证明也须带齐。)
2、未婚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可以用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证)。
3、离异
本人身份证,离婚证,明确小孩抚养关系的离婚协议(需加盖民政局公章),户口本(离婚协议中未成年子女归自己的,孩子的户口本及出生证明也要带齐)。
4、非本地户籍开具购房证明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提供一种即可)
(1)近三年内累计两年以上南京社保缴费明细(补缴无效);
(2)近三年内累计两年以上南京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补缴无效);
(3)年龄四十周岁以下并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国外学位证书需要教育部翻译认证);
(4)年龄四十周岁以下并取得国内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5)个体工商户纳税证明按个人所得税证明认定,因未达起征点而未纳税月份一并累计。
5、其他情况
(1)丧偶单身: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改为丧偶。
(2)军人:提供现使用且在有效期内的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到部队开具相关证明,证明使用过的军官证号和现使用的身份证号为同一人(原件+复印件),现役军人,标明服役地点(原件),请颁证机构盖章。
扩展资料:
开具首次购房证明所需条件:
1 、年满 18 周岁的个人。
2 、购买 90 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
3 、购房人现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与父母一起购房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析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亦不算首套住房)。
参考资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开具首套房证明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产权市场管理处产权产籍档案馆进行办理。办理流程需要经过预约号、查询、缴费、盖章等流程。
一、开首套房证明流程
1、预约号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本人(夫妻之间谁到场拿谁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预约;查询以家庭为单位,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需本人到场,不能代办,代办时需持委托《公证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查询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男方(含单身)原件、复印件一份,女方(含单身)原件、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男方(含单身)主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一份,女方(含单身)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复印件一份;
3、集体户的需开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有未成年小孩的需户口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一份;单身(丧偶、离婚、未婚)需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三、查询以家庭为单位,夫妻之间可以代办,其他人不可以代办,夫妻双方来一人就可以办理。在查询后进行缴费盖章即可办好。
扩展资料
基本要求
1 、首次购房查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
2 、申请人应如实申报相关情况,虚报、瞒报的,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3 、网上签订合同的,凭购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4 、拍卖等其他方式购房的,凭相关购房证明文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5 、购房人现名下有与父母共同购买的住房的,申请时还应出具户籍等相关证明。
受理时间
1 、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每周一至周日的上午 8 时 30 分到 11 时 30 分,下午 1 时到 4 时 30 分。
2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 9 时到 11 时 30 分,下午 1 时到 4 时 30 分。
六、首次购房查阅按市物价局和市财政局有关规定缴费,应由申请人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首次购房证明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开具“购房证明”需要带的证件材料如下:
开购房证明需要以下一切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都要带齐,不齐不办理
1、未婚:自个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可以用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证);
2、已婚: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成年后代的户口本及出生证明;
3、离婚:自个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需加盖民政局公章),户口本(离婚协议中未成年后代归自个的,孩子的证件(户口本及出生证明)也要带齐)。
非本地户籍开具购房证明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提供一种即可)
1、近三年内累计两年以上南京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补缴无效);
2、近三年内累计两年以上南京社保缴费明细(补缴无效);
3、年纪四十周岁以下并获得高级职称(含正副高级)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自个在南京公司作业(证书能不能用需求窗口承认并提供中文版南京劳动合同)或许创业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年纪四十周岁以下并获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国外学位证书需求教育部翻译认证),自个在南京公司作业(提供中文版南京劳动合同)或许创业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5、个体工商户的交税证明按个人所得税证明确定,因未达起征点而未交税月份同时累计。
购房证明开具地点:
1、首先,购房者应准备好身份证和户口薄等有关的材料,前往房子所在的房管部分办理手续。
2、购房者抵达房管部分以后,需到查询窗口收取《开具新购住宅证明申请表》,而且认真填写申请表上的有关内容,填写完毕后将申请表和材料递交给有关工作人员。
3、工作人员会将购房者的申请信息输入到系统中,而且核实信息的实在性,如没有其他问题,便可确定。
4、经工作人员审阅,假如购房者的有关信息无误,而且契合相应的条件,工作人员便会给购房者开具购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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