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8-02
根据房主的自我感觉就是我花钱买的房子 只要房子不塌 自家人没死光 这个原址的房子是没有期限的?根据国家国定也比较符合这个意思具体操作很麻烦需要有一定关系,但到了地方实际情况了 就是收回为主 这么大的利益 是个领导都想装自己兜里 无非是遮掩不了多拉几个人一起遮掩而已 只要上级不知道也就不了了之咯 我这么回答是因为我又一个疑问
既然房屋土地是国家和集体也好,还是国家或集体也好 租出去了 在这上面干什么作用已经明确要求了 再不违反使用作用的情况下 土地使用年限没到的情况 原地址是住房的 住的业主觉得房子30多年了 有些老旧想拆掉重新在原来的地方盖个新的用新的盖房技术 既安全又可以改变原有房屋布局 住的新鲜 为什么个村和政府 不允许呢 (是国家明确规定了 你租的房子卖衣服的就不能根据时间和喜好加上鞋和小首饰一起卖或者只能卖衣服……同理……地租出去了只能住人但是旧的不想住了换个新的房子住难道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