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的公租房怎么申请呢?

如题所述

我在甘肃爱城市上面看到的,2018年兰州公租房申请时间是2017年9月11日至2017年10月20日,申办手续、材料如下。
申请条件、提交资料及申请程序
(一)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家庭为兰州市城镇户籍;
②兰州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③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260元(含2260元);
④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2、提交资料:
①《兰州市城镇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②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③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
④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⑤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优抚对象政策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其它与收入、住房、户籍有关的证明材料。
3、申请程序:
①申请人及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②街道办事处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在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
③街道办事处汇总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④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民政部门对各街道办事处上报人员进行复审;
⑤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审核、公示,对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确认资格。
(二)新就业大学生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
②申请人为大学及以上学历;
③申请人属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行政事业或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单位正式职工,毕业后参加工作不超过五年(含五年)并连续缴纳两年以上(含两年)养老保险;
④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960元(含2960元);
⑤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
⑥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无住房。
2、提交资料:
①《兰州市新就业大学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②申请人的学历证明;
③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④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⑤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⑥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的无房证明;
⑦其它与收入、学历、住房、户籍、就业相关的证明材料。
3、申请程序:
①个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②单位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③单位统一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④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各单位上报人员进行复审、公示;
⑤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公示,对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确认资格。
(三)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兰州市的居住证;
②申请人已在兰州市近郊四区范围内稳定就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已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且连续在兰州缴纳三年以上(含三年)养老保险;
③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260元(含2260元);
④申请人单位无单位职工公寓;
⑤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无住房。
2、提交资料:
①《兰州市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②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
③申请人身份证和兰州市居住证;
④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⑤申请人及配偶在兰州市的无房证明;
⑥其它与收入、住房、就业相关的证明材料。
3、申请程序:
①个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②单位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③单位统一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④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各单位上报人员进行复审、公示;
⑤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公示,对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确认资格。
(四)引进人才申请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经兰州市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
②已与引进人才单位签定了服务合同的引进人才;
③申请人在兰州市无住房。
2、提交资料:
①《兰州市引进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②引进人才认定文件;
③与引进人才单位签定的服务合同;
④用人单位的担保文件;
⑤申请人身份证;
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兰州市的无房证明。
3、申请程序:
①个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②单位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③单位统一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④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公示,对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确认资格。
咨询电话
城关区房管局 电话:8519965
七里河区住建局 电话:2340957
安宁区房改办 电话:7679346
西固区房管局 电话:7532958
监督电话
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电话:4607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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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28
申请公租房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2个回答  202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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