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不再组织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凡自愿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申请教师资格的,可报名参加2015年10月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最后一次自学考试(具体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
即,2015年10月是最后一次组织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将无法再进行补考。
四川省从2016年起实施国家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四川2016年3月举行一次笔试,5月举行一次面试;从2017年起,笔试每年11月举行,面试每年12月举行。
四川省教师资格证统考考试内容:
1)笔试科目
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
②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
③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
④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为3科,其中《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为笔试科目,《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暂不笔试,通过面试进行考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和评分等环节进行。面试考试时间为20—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