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小县城生活,在一农贸市场路口有一门面,开了个小超市。平时合法经营,按时交纳国税地税工商税,现在在自己店门口摆摊子卖点水果,却有农贸市场管理者(本地称为行头)收取每月150元行用...本店国税一个月不超过200元,地税才30元,却收如此之多行用。。
请问这样收取行佣是合法的吗?有哪里可以找到相关法律文件
这个市场导致本店前面路段拥挤,住家户绕行,附近到处是腐烂的瓜果素菜~对本店生意没有任何帮助!而本店属于进入市场的路口,不在市场本身范围之内,各处小摊随意占道,本店不摆水果在外面路旁,就会被别的小摊贩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