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工资,我单位现在要我们待岗,发最低生活保障1420元的百分之八十工资,就是发1136元,然后再从这1136元中扣除养老保险的个人部分和医疗保险的个人部分,实际给我们工资卡里的是881元,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就是说个人应缴纳部分也是应该由单位出吗,有什么法律法规说的啊?那么给开百分之八十有法律依据吗
追答去社会保障局咨询,同时问问如何投诉。
最低工资是不能跟保险搅和到一起的!
追问就是说个人应缴纳部分也是应该由单位出吗,有法律依据吗!还有百分之八十,这两条都是什么法的哪一条规定的啊
就是说个人应缴纳部分也是应该由单位出吗,有法律依据吗!还有百分之八十,这两条都是什么法的哪一天规定的啊
那一条
追答1、个人应缴纳部分是个人缴;
2、最低工资在劳动合同法里有明确规定,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3、企业经营困难,另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