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政策内婴儿办理户口
1.入户条件
父母双方或者母亲一方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
2.所需材料
首先,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原发证医疗机构补办后办理;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北京妇幼保健院开具证明后办理;
其次,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再次,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出生登记
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出手续);
最后,婴儿父母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还需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3.办理机构
拟入户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5.注意事项
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
二、北京政策外婴儿办理户口
1.入户条件
父母双方或者母亲一方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
2.所需材料
首先,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原发证医疗机构补办后办理;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北京妇幼保健院开具证明后办理;
其次,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再次,婴儿母亲或父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
最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所长审批。
3.办理机构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4.办事时限
手续齐全及时办理
5.注意事项
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
三、港(澳)台国外婴儿办理户口
1.入户条件
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
2.所需材料
首先,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
其次,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
再次,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最后,《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或区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3.办事机构
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4.办事时限
手续齐全及时办理
扩展资料
新生儿凭出生证明就可落户
关于媒体多次报道的不少地区要求只有在“超生”父母完成了上环、缴纳“超生罚款”等一系列处罚后,才会给计划生育外出生的孩子办理上户口、入学等一系列必要手续的问题,杨文庄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此态度非常明确,此行为应当坚决禁止。
他表示,早在上世纪80年代,原国家计生委、公安部就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不得自行设立限制超计划生育的婴儿落户的规定和法规。之后也多次重申强调,明确了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的政策。
参考资料:人民网-新生儿凭出生证明就可落户
1、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2)《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
3)《医学出生证明》;
4)政策外生育的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需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证据。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公共服务中心或村(居)委会
2、相关贴士
1)宝宝出生后爸妈们记得去办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后期不管是落户还是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都需要出示。 2)新生儿医保可以在宝宝出生两个月之内带上户口本(宝宝须上了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以及50元前来办理。
扩展资料
1、出生登记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超计划生育出生的婴儿户口申报对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对其父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婴儿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3)非婚生婴儿户口申报非婚生婴儿可以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一些外省妇女到我省婚配,由于种种原因虽未办理户口迁入和结婚登记手续但已成事实婚姻,对于她们按计划出生的婴儿,可作特殊情况处理,允许其在父亲户口所在地农村申报户口。
2、户口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2)户口登记所需材料:监护人或申请人申请和相关证明。
(3)户口登记的办理程序: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4)户口登记的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5)户口登记的收费标准:不收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户口登记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北京新生儿落户所需资料:
① 新生儿入户申请书
② 新生儿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如果是非婚生育的情况还需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③ 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原发证医疗机构补办后办理;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北京妇幼保健院开具证明后办理;
④ 新生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⑤ 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新生儿所需资料: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以及新生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或区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⑥ 新生儿父母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需额外提供新生儿父母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⑦ 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新生儿需要携带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
⑧ 部分地区规定:新生儿出生日期超过一个月未申报的,另需提供亲子鉴定,且需要向当地派出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