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如果没有业绩是不是就开除呢?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是不可以以销售业绩不达标而辞退劳动者的,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属于一种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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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2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惩的原则
第一条 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同时奖惩必须及时、公开、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第二条 员工的工作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第三条 员工的工作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部门领导或直接上级予以提醒,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严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第四条 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第五条 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三、 奖励的方式
第一条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二条 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奖金、奖品)和行政奖励(嘉奖、记功、记大功)和公司特别贡献奖(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三种。
第三条 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第四条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第五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能提前圆满完成重大任务、工作者;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1、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2、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6-24
业务人员三个月没有业绩,用人单位可以与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但是需要先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该劳动者,然后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这其中需要通知工会。

并且需要支付该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