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运费属于违法行为吗

如题所述

拖欠运费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扩展资料

案例:1995年2月17日,厦门市政府决定对原承办“9·8”投资贸洽会的富山国际展览城进行扩建,由展览公司委托厦门国贸大厦筹建处实施建设。

当时为了赶工期,工程的各项手续一边办理一边着手施工,导致工程决算审核工作拖到2001年11月8日才完成,中建三公司所承建部分工程最终审核为1280万元。此前,在中建三公司催讨下,展览公司陆陆续续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尚欠230万元。

富山展览城2000年以8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台商。转让款基本都用于支付原富山展览城员工下岗经济补偿、税收和银行部分贷款。中建三公司在眼看欠款催讨无望的情况下,于2001年7月诉诸法院。

经过一审和二审,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展览公司支付欠款和利息,国贸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国贸公司不服,上诉至省高院,省高院于2002年6月11日判决,厦门国际展览公司支付中建三公司拖欠的工程款230万元及利息,国贸大厦筹建处不是法人实体,国贸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

省高院的判决下来后,中建三公司立刻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院经过了解,展览公司已无可执行财产,于是终止了执行。

中建三公司认为,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建设工程造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建三公司建设工程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工程被卖掉后,展览公司不应在未先偿还垫资建设人的债权的情况下,将工程款用于清偿其他债权人的债权。于是,中建三公司不断向市政府有关领导和市信访局反映,要求帮助解决该笔欠款。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拖欠8年的工程款案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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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04
故意拖欠运费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不属于《劳动法》适用范围。对于故意拖欠运费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故意拖欠运费的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5-12

拖欠运费是属于合同纠纷,不会构成犯罪,拖欠运费不给的,承运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运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五条 【托运人如实申报义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六条 【承运人留置权】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拖欠运费诉讼需要什么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货物运输关系存在的证据

1、书证。如运输合同,派送、签收单据、运单、发票、欠条等等。

2、证人证言。

3、录音录像、电子数据资料。例如电话录音、聊天记录、邮件等。

(三)、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

2、证明拖欠运费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客户投诉、退货和索偿的证据;

4、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则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及相应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如要求支付运费及利息损失的,应当提供计付运费及利息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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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1-18

拖欠运费,属于民事合同纠纷,需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报案是不会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扩展资料:

拖欠运费起诉和受理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民事诉讼法



第4个回答  2020-08-13
拖欠运费,属于合同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
拖欠运费,首先要有拖欠的证据,一般是有拖欠人签名认可的运单或欠条。有了这些证据,当事人就可以写起诉书,然后到法院起诉,经过调解、开庭、判决程序后,当事人可以持调解书、判决书、申请执行书到法院申请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当事人就可以拿到运费了。要注意,如果拖欠运费数额大,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诉前保全,提前查封、扣押、冻结他的财产,保证运费在判决后能拿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