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减免政策2022

如题所述

1、实物交割标准黄金时免征城建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的规定可知,黄金交易所的会员,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的黄金,免征城建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5号)的规定可知,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通过交易所销售,同时发生实物交割的标准黄金,免征城建税。
2、重大水利基金免征城建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财税〔2010〕44号)的规定可知,征收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时,免征城建税。
这里需要注意,重大水利基金虽然是政府性基金,但是在实际征收时也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所以也是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3、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城建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可知,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城建税。当然减半的不仅仅是城建税,毕竟“六税两费”都可以享有这个政策。
另外需要注意,从2022年4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所以在这个时间段,城建税也是免征的。
4、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减免城建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的规定可知,退役士兵自主创业,或者企业招聘退役士兵的,可以享有城建税的减免政策。
5、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减免城建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_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_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_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有关规定可知,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时,可以享有减免城建税的优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六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殊产业和群体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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