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易致贫困户怎么认定

如题所述

边缘易致贫户(原边缘户)是指: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开发〔2020〕6号)精神,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省办明确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存在明显致贫返贫风险的标准识别。重点看是否有致贫返贫风险和收入来源的稳定性、连续性。通过农户申报、镇村走访排查、部门预警筛查、信息比对等途径,经镇村组织核实、综合研判后你户确定为边缘易致贫户。2020年5月份你户致贫风险消除,风险消除后仍需动态监测,防止出现新的致贫风险。

贫困边缘户的确定严格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公示公告”等程序规范操作。

(一)农户申请。农户对照贫困边缘户的申请条件,自愿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由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入户核实通过后,召开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联席会议进行初审,通过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二)公示公告。民主评议通过后,在村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党委、政府对各行政村上报的贫困边缘户申请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复审。复审同意,下发核准文件,在各村进行公告。

(三)建立帮扶档案。贫困边缘户确定后,乡、村要逐级建立贫困边缘户基本信息纸质档案,区县扶贫办要严格把关,确保贫困边缘户信息真实、完整,档案资料要工整、清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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