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能离掉吗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能离掉吗

一、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能离掉吗
1、可以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已经确认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一)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二)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四)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的;
(五)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无和好可能的;
(六)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七)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八)一方、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九)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二、诉讼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是怎样的
1、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如果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仍然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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