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后发现该公司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有在建工程能否废标,请问有依据吗?

如题所述

你好亲。中标公示后发现该公司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有在建工程能废标,依据如下分析:1.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2.一般非特殊情况,项目经理都不能同时有多个项目,除非是在建项目停工非施工单位原因超过一个月以上,或者已完成竣工决算,剩下的只是扫尾,业主允许项目经理继续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还有就是两个项目为同一大项目的不同标段,除了以上三种情况没事,剩下的被查到都会直接中标无效。3.根据招标单位的规定确定。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