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学生,因为课室一个同学骂我父母然后我和他就发生了争执,后来他威胁我不要出街。后来我后后来我从饭堂回宿舍时,在途经他宿舍时,他突然从后面向我头上大大力地挥了好几拳,当时我蒙了了后来我反应过来后就和他纠缠在一起,但是不但没阻止到他反而被他多打了十几拳并且一脚踢倒在地上,其他同学隔开了我们,但是我感觉很吃亏就拿了地上的棍子打了他的手。但他没什么事但是我的头已经被他打破了。我属于防卫过当吗?我需要付责任吗?我能要求他赔偿我吗?
哦,请问你以前是遇到过这样类似的情况是吗?
追答这种事;现实中太多了;看的都不想看了;
你这根本不是事;你看百度轻伤鉴定的标准;只要达到那个;对方才有可能会被判刑的;
才算是刑事罪;如果那天他拿刀打你;你把他砍死了;还有人给你作证;这叫正当防卫;
如果他打你了;你也打他了;没什么严重后果;一般都是 认定相互殴打;你这根本不是事;根本谈及不到你说自卫了什么的;
哪有你那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