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币是“法定货币”或“法偿币”的简称,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赋予其强制流通使用的货币。其中,主币为无限法偿币,可以自由铸造;辅币为有限法偿币,国家实行限制铸造。
法币是旧中国1935年11月4日至1948年8月19日流通货币的名称。旧中国长期采用银本位制,1933年4月“废两改元”以前,实际上是银两与银元并用。“废两改元”后,虽然货币得到统一,但国民党政府财政经济上的困难并未得到解决。英美两国为控制旧中国的货币权,又展开了激烈的争夺。
扩展资料
1948年初,北平物价飞涨,“买一个鸡蛋要24斤法币(当时流通的货币),一斤玉米面要100斤法币,法币首尾相连二里半,可买粗布一尺。和前一年相比,粮价整整上涨149倍。”米面粮疯狂上涨,老百姓的生活每况愈下。
8月份,扶摇直上的物价,已远远超过了百姓的承受能力。为了缓解危机,国民政府决定发行金圆券。但事与愿违,物价不但没有稳住,金圆券也越来越不值钱,老百姓再一次陷入绝望之中。
这时,银元变得流行起来,前门、宣武门、东单、西四、鼓楼等地,都出现了银元交易市场。街头也多了手中现洋叮当作响、口呼“买两块,卖两块”的银元贩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948: 无战事的北平 一斤玉米面要100斤法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币
法币是“法定货币”或“法偿币”的简称。国家以法律形式赋予其强制流通使用的货币。其中,主币为无限法偿币,可以自由铸造;辅币为有限法偿币,国家实行限制铸造。
旧中国1935年11月4日至1948年8月19日流通货币的名称。旧中国长期采用银本位制,1933年4月“废两改元”以前,实际上是银两与银元并用。“废两改元”后,虽然货币得到统一,但国民党政府财政经济上的困难并未得到解决,英美两国为控制旧中国的货币权,又展开了激烈的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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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金融机关和民间储藏之白银、银元统一由中央银行收兑,同时规定法币汇价为1元等于英镑1先令2.5便士,由中央、中国、交通三行无限制买卖外汇,是一种金汇兑本位制。
抗日战争爆发后,政府实行外汇统制政策,法币成为纸币本位制货币。限期收回其他纸币。并且规定一切公私款项必须以法币收付,将市面银圆收归国有,以一法币换银圆一元。
法币初期与英镑挂勾,可在指定银行无限兑换。1936年国民政府与美国谈判后,由中国向美国出售白银,换取美元作为法币发行的外汇储备,法币改为与英镑及美元挂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