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赋这种文体,就是直接铺陈叙述,来表达自己的感情。比喻,就是通过其它的事物来比拟想要说明的事物。起兴,就是先说其他事物,再说要说的事物的方法。
赋、比、兴,是《诗经》创作的三种表现手法。
“赋”是铺陈事物直接叙述;“比”是类比;“兴”是先言他物以引出所咏之词,有两层含义,一是即兴感发,二是在感发时借客观景物婉转地表达出某种思想感情。
“赋比兴”为汉代儒家所总结和提出,后来演变为中国古代文学创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出自南宋朱熹《诗集传》:“赋者,敷也,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
扩展资料
《诗集传》,简称《集传》,共二十卷,为《诗经》的研究著作。
一般认为,《诗集传》是全面批判《毛诗序》的,但此书是朱熹《诗》学的代表作,是贯彻其《诗》学大纲的产物,居于《诗经》宋学的顶峰,仅用反《诗序》一点,并不足以概括它。
朱熹将《诗经》作为理学的教材,他希望读《诗》者通过熟读讽咏、即文求义的文学方法,明白诗中有美丑善恶,从而警戒自己从善弃恶;明白诗中有三纲五常的“天理”,从而抑制自己情胜性动的人欲。
《诗集传》以朱熹的《诗》学大纲统摄一切,诸如“淫诗”说、“思无邪”说、《风》《雅》正变说、《二南》说、乃至体例的改革等,无不依大纲而行。
这些完全改变了汉人以《诗》为美刺、为谏书的传统,将理学的涵咏道德、修身齐家,作为读《诗》的最终目的,在当时确有其现实意义。
但自从元代将《诗集传》奉为科举标准后,其地位越来越高,最初的求实精神逐渐消亡了。宋学末流的空疏浮浅,使《诗集传》变成一块科举敲门砖,违背了朱熹的初衷。
朱熹是著名的理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诗人和闽学派的代表人物,世称朱子,是孔子、孟子以来最杰出的弘扬儒学的大师。朱熹承北宋周敦颐与二程学说,创立宋代研究哲理的学风,称为理学,其著作甚多,辑定《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为四书作为教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诗集传